地球经济网站 → 《利润与私有制经济问题》 → 商业危机与重本抑末的由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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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商人获取利润积累土地与资本主义投资者追求利润积累资本是完全一样的,而第一章已对后者的不切实际作了详细的论证,证明它将走向大危机;封建社会的商人积累土地的情况也一样,它的利润也一样下降,最后只能和地主与地主间的兼并情况一样,以损不足而奉有余的方式兼并集中土地。由于商业周转速度比土地生产的循环要快,其周期形成也会更快,危害性也就更大 。对此,中国封建王朝早有认识。
如上述司马迁提出“以末致财,以本守之”;及宋朝开始形成的有关家庭土地的思想,如陆遇霖指出“典当贸易权子母,断无久而不弊之理,始虽乍获厚利,终必化为子虚,惟田产、房屋二者可恃以久远,以二者较之,房屋又不如田产”;张英认为“田产出息最微,较之商贾不及三四”,但“若田产之息,月计不足,岁计有余,岁计不足,世计有余,尝见人家子弟,厌田产之生息微而缓,羡贸易之生息速而饶,至鬻产以从事,断未有不全军尽没者”(钟祥财,P178)。从中可看出古人对商业的不稳定性早有认识,特别是陆遇霖的“始虽乍获厚利,终必化为子虚”用来形容第四章分析的泡沫经济现象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两千年封建王朝所实行的也基本上都是重本抑末的政策(马伯煌,P544),其中,西汉商业政策的转变对认识统治者对商业经济的危害性的态度有重要借鉴意义。 楚汉相争时又遇天灾,而商贾乘机哄抬物价以牟取暴利,使百姓民不聊生,从而迫使汉刘邦下令允许卖子女。同时,商贾还直接参与了反对西汉政权的战争,故刘邦登基第二年就实施政治报复,颁布贱商令。但此时的贱商令还只是降低商人社会地位及不许其子女做官吏而已,对商业的发展无多少实际影响,反而因政治经济需要,在具体推行商业政策时采取了与贱商截然不同的态度,让出了铸钱、煮盐和盐铁三大利,使私商在西汉初期得到长足发展。但其弊端很快就暴露出来了。西汉商人不仅象资本主义投资者那样千方百计积累资本,且官商巨贾及发了财的中小商人还把资本大量往土地转移,即“以末致财,以本守之”。使汉初尚不甚烈的土地兼并之风在文帝中期越来越炽烈,并依然行乘火打劫之术逼得农民卖田宅鬻子孙,导致“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同时,商人虽因贱商令在政治社会地位上不高,但实际却如司马迁所言“富商大贾或蹛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有些商贾“为权利以成富,大者倾郡,中者倾县,下者倾乡里。” 这种状况引起了统治阶级中有识之士的警觉。文帝时的贾谊和晁错都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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