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经济网站 → 《利润与私有制经济问题》 → 东汉、宋朝的土地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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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东汉、宋的土地兼并实施了较严格均田制的唐朝其土地兼并尚且如此炽烈,由南阳和河北豪族地主建立的东汉和不立田制的宋朝的土地兼并就更是猖獗了。东汉政权建立初期,由于前期的战乱,又有一批荒地;同时,光武帝也实施了相应措施,如屡次以郡国公田和上林苑的土地借给或赐给贫民,有时还贷给种子、粮食和农具;山林池泽也听任贫民开采,并兴修水利,移民垦荒。这些措施使东汉初期出现了“光武中兴”较为安定的局面(安作璋,P161)。但东汉是由西汉的兼并之家——豪族地主建立的政权,他们不可能把兼并到的土地实行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之道进行重新分配,能给贫民的只有荒地和郡国公田及上林苑,这也是东汉只有短短的30年“光武中兴”的经济原因。 实际上,东汉不但未能行重新分配土地的天之道,连度田令,即检查垦田与户口实数以征收田租和人口税的法令都无法实施。不但不敢问河南帝城近臣和南阳帝乡近亲的土地人口(马伯煌,P132),而且还遭到“郡国大姓”的反抗,青、徐、幽、冀尤甚。光武帝平息叛乱后,就不得不停止度田,从而放弃了限制打击豪强地主的政策。这与汉武帝时对商人兼并的严厉打击相比,朝廷已显得软弱无能了。 从此,豪强地主的田庄经济在东汉一代几乎不受限制地发展起来(安作璋,P161),导致贫民如崔寔在《政论》中所言“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帅(率)妻孥,为之服役……历代为虏,犹不赡于衣食,生有终身之勤,死有暴骨之忧,岁小不登,流离沟壑,嫁妻卖子”。最终导致“百姓穷匮而为奸寇”的严重后果(马伯煌,P245)。 不立田制的宋朝连东汉的“光武中兴”都没有。本来宋初时,由于唐中期至宋初之间有近百年(从安史之乱起)的战争,荒地较多,政府也多次下诏鼓励人民垦辟。但宋朝不立田制,是放任农户垦荒,并未对豪族富家的土地兼并予以必要的约束①,造成了日后尾大不掉的兼并狂潮(钟祥财,P92)。 开朝初的荒地很快就被兼并完,从而一开始就被土地兼并导致的社会危机所困扰。而其后政府的括田为害更大。括田以括荒地为名,强占民田,迫使成 -------------------- ① 开国皇帝赵匡胤还对兼并行为作冠冕堂皇的辩护,说“富室连我阡陌,为国守财,缓急盗贼窃发,边境骚动,兼并之财乐于输纳,皆我之物”。钟祥财,P92,转引自王明清《挥尘后录余话》卷1——《祖宗兵制名框廷备检》。同时,宋朝也开始出现反抑兼并的思想(钟祥财,P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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