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经济网站 → 《利润与私有制经济问题》 → 清朝的土地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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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实行更名立法、鼓励开垦荒地等经济政策,实行与元朝完全不同的“满汉一家”的民族政策,以及康熙、雍正、乾隆三帝的才干,不仅使清朝比金国、元朝更长久,且造就了基本能与西汉和唐朝盛世齐名的康乾盛世①。
但康乾盛世比起西汉和唐来还是有差距的。实际上,康乾盛世称不上是太平盛世,这是由其土地兼并引起的。如前述,康熙时曾更名田21万顷,或说分配给平民21万顷土地,但此数与之前所圈的22万顷土地基本相当。因此,清初的土地兼并情况要比唐初实行均田制时严重。更何况21万顷更名田并非全部平均分给贫民,而是有一部分用于圈占和赐田。且在无偿更名田前是实行有偿出卖的政策,这符合豪家富户的要求,从而为他们的土地兼并提供了方便。此外,清的更名田立法更无禁止土地买卖之类的抑兼并措施,因此,广大农民又相继失去土地。 康熙时期,土地集中已相当严重,北方七省“田亩多归缙绅豪富之家”,江南地区也是“人民有田者少,佃户居多”②。到乾隆时期,土地兼并现象更为严重,万顷、千顷、百顷的大地主遍布全国,和珅占有良田80万亩,河北怀柔地主郝氏占地竟达100万亩。相应地,自耕农的税赋又不断加重,佃户的地租也名目繁多,并导致各族人民的激烈反抗。早在康熙年间,各地就不断出现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到乾隆时期,较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便在全国范围内爆发了(以上参自安作璋,P508~509)。 嘉庆、道光年间,土地兼并按其规律继续日趋严重。嘉庆皇帝直接或间接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土地,竟达83万顷之多,几近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0%。江南一带,土地集中在百分之一二十的人手里。 土地兼并的过程,也就是大批农民贫困破产,失去土地,沦为佃户或流民的过程。在湖南,当时没有或只有少许土地的佃户占总人口的60%左右。而苏南地区,则百分之八九十的人口没有土地。广大农民被迫向地主交纳收获物的1/2以上的租米,还要向清政府缴纳苛重的捐税,再加上高利贷的趁机盘剥,致使他们终岁勤劳,难得温饱,过着极为悲惨的生活。因此,阶级矛盾十分尖锐,农民起义接连不断发生。 土地兼并按其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的规律愈演愈烈,结果占全国人口不 -------------------- ① 兰丕炜一书把西汉的文帝、景帝、武帝三帝之治,唐朝的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三帝之治,及清朝的康熙、雍正、乾隆三帝之治并称为封建史上的三大盛世。 ② 安作璋,P508,转引自王先谦《华东录》卷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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