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分析的短期利润是在投资流变化时因财务会计对投资利润的计算方法而产生的一种利润。这种利润是由两种因素形成的:一是投资流(或货币流)的变化;二是因财务会计的计算方法而产生。这里的由财务会计计算方法产生不是指财务造假,而是根据现有财务核算方法,投入而未到回收期的投资不作为亏损计算,只有已到回收期而未能回收或已确定确实未能回收的投资才算亏损或呆帐。这种未收回的投资不作为亏损计算的财务制度会在投资流变化时产生短期利润。而这种短期利润的产生在股市、资本品等交易中尤为突出,甚至成为主导商业活动的主要利润来源。
从考察整体投资的利润角度而言,投资者之间的资本品交易是不产生利润的,即对资本品的投资是不产生利润的。因为出售资本品者的收益必等于购入者的支出成本,两厢抵消,不形成利润。打个比方,假设投资者整体中只有甲、乙两个投资者,现在,甲以 100 元购买乙的机器。这样,甲付出 100 元成本,乙得到 100 元收益,收益和成本相抵,没有利润。即从投资者整体而言,这笔资本品的交易只是使 100 元资金和机器在甲、乙两个投资者之间换了一个位置而已。因此,从考察整体投资者而言,投资者内部的资本交易不形成利润。
但是,当购买资本品的投资者把获得了资本品而未收回的投资支出不作为亏损计算,而获得收入者所失去的资本品的成本通过其它途径回收时,这笔投资就形成了后者的利润。从投资者整体而言,即因支出者不作为亏损计而收入者作为收益计而出现利润。
上述情况与前面分析的重置和成本回收问题一样,在一个长期稳定的经济体中是不太可能出现的。因为投资的随机性,使任一财务年度核算点上的总体投资与总体前期投资的回收相等。则投资者之间的交易,一个投资者的投资都对应着另一个投资者前期投资的回收,即收益相当于前期投资的成本回收,从而不产生上述利润。
但是,在投资流突变的情况下则不一样了。
投资流突变是指有外界投资注入或原闲置未流通的货币变为投资等情况。此时的货币循环如图3所示。
|
|